本条例的任何条文,对在本条例生效日期前所订立的合约,概不适用。 (1994年制定) 第5条 就不合情理合约给予济助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Ⅱ部 不合情理合约 (1) 就任何货品售卖合约或服务提供合约而言,如其中一方是以消费者身分交易,而法庭裁定该合约或其中任何部分在立约时的情况下已属不合情理,则法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