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试点工作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要举措。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 中基协发〔2023〕4号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要求,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备案指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从事不动产投资业务,更好地支持盘活不动产,促进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