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包括: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物权的保护。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一、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之 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 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解析]:P18本题属理解型考题 不动产物权...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选项B,未经登,不发生效力;选项C,不动产权的设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发生效力;选项D,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参考答案]A[解析]参见教材P18。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选项B,未经登,不发生效力...
一、不动产物权设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不动产物权关系的过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经过申请、审查和登记等程序。在不动产物权设立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2. 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是属处愿登记,而且法律强制性要求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导读:原则上来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需要通过登记进行确认,但是对于不动产继承手续等特殊情形是不需要办理登记确认手续的,国家法律规定中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特殊情形下除外。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都需要登记确认吗?
1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不动产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消灭不动产物权合同的效力 B.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C. 不动产物权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D.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属自愿登记 E. 不动产物权自合同成立时设立 2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本条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法律分析: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属于不动产的,在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