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便于管理人和原始权益人等参与机构开展业务和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上证发〔2017〕28号)等相...
第三条本指南适⽤于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持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转让申请。融资租赁合同债权、消费贷款债权等其他债权类资产证券化的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由本所另⾏规定。第⼆章挂牌条件 第四条以企业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发⾏资产⽀持证券,初始⼊池和后续循环购买⼊池(如有)的基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以下是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的主要内容: 1. 发行人资格要求:发行人应为具备良好信誉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和偿债能力。 2. 资产支持证券结构要求:资产支持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应收账款财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财产证券化业务,便于管理人和原始权益人等参与机构展开业务和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使财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财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通告〔 2014〕 49号)、《上海证券...
2017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化挂牌条件确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分为三章,共二十一条,对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ABS”)的定义、信息披露、基础资产的循环购买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本文将从资产证券化...
2017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化挂牌条件确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分为三章,共二十一条,对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以下简称“ABS”)的定义、信息披露、基础资产的循环购买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本文将从资产证券化...
[1].《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第八条第二款:专项监管账户资金应当与原始权益人的自有资金等进行有效隔离,禁止资金混同或挪用。同时,管理人应充分披露在专项监管账户进行循环购买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安全性,并就专项监管账户的开立、资金收支和账户管理等情况定期进行信息披露。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版本及修订说明版本及修订说明修改日期修改日期版本及主要修订内容版本及主要修订内容2012017712121515首次发布首次发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