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控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
为规范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控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标明“融资租赁”字样,融资租赁公司不再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不得再使用“融资租赁”相关的字样。 《办法》实行后,在上海市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
第九条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标明“融 资租赁”字样。 第十条 在本市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向拟注册区行业管 理部门提出申请;区行业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后,将初审意见及企 业申请材料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 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意见。 第十一条在...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控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以及《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22号文第31条明确了地方政府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职责,即“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处置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并明确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地区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在22号文的基础上,提出在上海市建立融资租赁行业协同监管机制,由市地...
2021年8月3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是上海市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控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
2021年8月3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是上海市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控行业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
22号文第31条明确了地方政府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职责,即“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处置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并明确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对本地区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月1日发布,为规范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在上海市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符合多项条件,其中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