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上海蓝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诗沁医疗美容诊所虚假交易案件 该诊所为提升其“美诗沁”美容门店的销售数据,组织员工进行虚假交易,即在平台下单并核销,但实际并未产生交易。此行为同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了虚假交易的违法行为。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七、上海光...
发文主题市场监督医疗美容专项整治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1-06-10...
案例六、上海蓝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美诗沁医疗美容诊所虚假交易案件 经查,当事人为给其开设于某平台的“美诗沁”美容门店进行商业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组织员工进行虚假交易,即组织员工在平台美诗沁医疗美容店铺的指定项目下单,订单截图及券码交由当事人核销,以此提升当事人店铺“消费”一栏的数据。券码核...
2022年8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长处〔2022〕052021001714号)。上海联合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2021年10月21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
当事人未能证明其广告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查,违反了《广告法》规定,于2019年10月11日受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美团·医美│保妥适”医疗广告,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151796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本案属于线下违法广告,在地铁站发布违法广告...
2023年11月,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过期药品、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03 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过期药品等案 某公司...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医疗美容领域“刷单炒信”违法行为。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数量、编造用户评价等虚假宣传形式,欺骗、误导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选择其服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
2024年8月12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我局于2024年3月14日接到上海市监局交办的分众传媒电梯海报发布的“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等医疗广告与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样本不一致的转办函。 经核实,该广告由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波生物”)委托上海...
上海瑞欧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被列入经营异常情况如下: 被列入经营异常日期:2016-11-01 列入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原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移出经营异常的日期:2017-01-13 移出经营异常的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凯旋路1580弄10号1层 简介: 上海市长宁区褚健医疗美容诊所成立于2009年05月12日,注册地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街道凯旋路1580弄10号1层,法定代表人为褚健。经营范围包括医疗美容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