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
城市规划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 10月 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12号发布,根据 2010年 12月 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 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修正并重新...
文化艺术、幼托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定执行。
内容提示: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 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 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法》 、《 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总 体规划方案,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 ...
第3页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接上页] 第十三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按详细规划的规定执行;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高层建筑和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在中心城旧区执行前款...
第四条 各项建设用地应符合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城市土地使用适建范围表》(详见表一)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建筑密度 建筑面积密度 第五条 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面积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建筑密度与建筑面积密度控制指...
凡符合前款规定旳廊道,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范畴。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二十二条 建筑间距应符合本章旳规定,并同步符合消防、卫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文档信息 页数:39
单个建筑基地的具体建筑容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结合现状情况、服务区位、交通区位、环境区位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环境分析后确定。 第十六条 《表二》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基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使用性质分类划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基地和综合楼...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 (1994 年 8 月 1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 建筑间距 第五章 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 建筑物的高度控制 第七章 建筑基地的绿地 第八章 特别地区的补充规定 第九章 附则 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