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和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乡集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乡集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主...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4月19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4月19日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1985年7月5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1985年7月5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废止《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1985年7月5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乡集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乡集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本市城乡集市贸易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