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以下简称引水管渠...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以下简称引水管渠),是指黄浦江、长江原水引水系统中敷设在原水水厂、泵站以外的输水管渠(包括钢筋混凝土渠道...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以下简称引水管渠),是指黄浦江、长江原水引水系统中敷设在原水水厂、泵站以外的输水管渠(包括钢筋混凝土渠道...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以下简称引水管渠),是指黄浦江、长江原水引水系统中敷设在原水水厂、泵站以外的输水...
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 (1995年1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8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
原水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引水管渠巡查和监测制度,配备专人实施日常和专项巡查,定期进行监测,并建立巡查、监测档案;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同时报告市供水处。 第九条(服务和指导) 市供水处应当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原水供水企业的引水管渠保护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供水处)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将第六条条标修改为“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内的备案要求”,条文修改为: 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确需实施与引水管渠平行或交叉的筑路、敷设管线等地...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以下简称引水管渠),是指黄浦江、长江原水引水系统中敷设在原水水厂、泵站以外的输水管渠(包括钢筋混凝土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