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本市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除了上半年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时为应届身份的),须持有《上海市居...
补录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00至10月12日16:00 补录相关附件请至【补录】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_考试公告_招考信息_上海事业单位_上海公职考试网 发布于 2023-10-09 09:47・IP 属地上海 赞同 分享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