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三条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减持实施细则》中提出,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公开发行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企业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挂牌公司减持行为。 《实施细则》规定,减持方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第一条主要内容是说明上位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 第二条主要内容是本规则适用行为; 第三条为本规则与其他规则的关系; 第四条主要内容为大股东、特定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集中竞价的减持约束条件; 第五条主要内容为大股东、特定...
为进一步明确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后进行减持的相关要求,规范“关键少数”的减持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就2017年5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有关适用问题进行了解答(详见...
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一线监管者,承担着组织管理证券交易的基本职责,依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配套业务规则,引导有序合规减持、防控异常减持行为,责无旁贷。为此,深交所在去年减持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1、减持股份的权利: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在大股东改变之后以股票价格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份。 2、减持股份的义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股份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上市规则,如《证券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二、采取...
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第五条 大股东...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二)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的股东,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 (三)董监高减持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