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 A.正确B.错误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 ...
拟发行上市公司人员应做到独立。1、拟发行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拟发行上市公司5%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所任职的拟发行上市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2、控股股东、其他任何部门...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公告君
1.人员独立性: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处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资产独立性:上市公司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
大豪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九条:“上市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本人认为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对公司董事的...
问:上市公司总经理能否担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的高管呢? 答:《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六十九条规定 上市公司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