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结果经十七届县政府第 54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关于印发三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政办发〔2013〕45 号)。 二、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1.《关于印发三门县上市公司技术工人股权激励改革方案的通知》(三政办规〔2022〕2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已经十七届县政府 60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 三门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规定 一、为有效利用资源,规范房屋用途管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旧城有机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三门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推进招标代理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代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行政审批...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三门县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旅游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推进《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 号...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三门县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 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加快转变人防建设发展方式,进一步明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产权,有效提升人防工程综合防护能力,充分发挥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规〔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意见》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 45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三门县浅海开放式养殖用海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一)为规范我县养殖用海管理,促进海洋资源高效、集约、节约利用,加快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优化养殖用海...
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三政规〔2024〕00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我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中的作用,促进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 3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三门县推动冲锋衣产业质量攀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三门县推动冲锋衣产业质量攀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