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8]70号批准证书批准,以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和红塔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是一家全球化运营的化工新材料公司,依托不断创新的核心技术、产业化装置及高效的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万华化学的股票进行分析:一、万华化学的基本情况 万华化学成立于1998年12月20日,前身为烟台合成革厂,是中国第一...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王剑波先生的股票账户于2021年7月29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1,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3%,平均成交价格为 109.90元/股,成交金额为109,900.00元。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 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上市公司”)拟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工”)。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作...
2021年8月2日,公司接到监事王剑波先生的通知,王剑波先生的股票账户由于直系亲属的误操作,于2021年半年报披露的窗口期在二级市场买入了公司股票。 本次增持行为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或“公司”“本公司”) 于2018年7月2日收到山东省国资委下发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 【2018】28号)。主要内容为: 一、原则同意万华化学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
2016年8月30日,本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7,629,255股新股。 2017年1月6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0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月6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万华化学”)股票于2018年10月19日、10月22日、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存货...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王剑波先生的股票账户于2021年7月29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1,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3%,平均成交价格为 109.90元/股,成交金额为109,900.00元。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万华化学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