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13%。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如下货物,适用税率9%: ①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二甲醚、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