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doc,—PAGE 2— —PAGE 1— 附件1 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 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人
新建、改建和扩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图发布日期:2024-4-26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wsjdadmin 关注度:902 详见附件。地址:桂林市四会路7号 邮编:541001 群众投诉:0773-2832951 行风投诉:0773-2823481 网页浏览建议:IE 8.0浏览器或其以上版本,1440×900像素的显示器分辨率。 Copyright©...
15新建、改建、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申请表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号 BSL—BSL—2 实验室及活动备案申请表 实验室设立单位全称(盖章): 实验室名称: 备案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 □BSL-1 □BSL—2 法定代表(签字)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适用于自治...
—1—附件1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一、备案条件(一)实...
—PAGE 2——PAGE 1—附件1 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流程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