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明确,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应当遵循真实、完整的原则,定期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同时,鼓励各报告主体主动报告替代产品使用、回收情况。《管理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商务领域经营者执行国家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第十七条 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平台内经营者 100 万家以上)对平台内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及环保替代产品使用情况,按报告期开展总体评估,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总体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企业采取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措施,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对平台内经营者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及环保替代产...
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经营者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按报告期开展总体评估,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总体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企业制定的减少、替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平台规则,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对平台内经营者使用、回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调查情况,取得的减量成效等。 第...
丁洁首先介绍了此次信息公开申请的背景及内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是衡量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数据支撑,可作为政府部门实施支持政策的参考依据,也可约束企业主体履行塑料污染防治义务。 特别是 2020年11月公布的《商务领域一...
第十六条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商务部建立的全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每半年一次,上半年报告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报告应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完成。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范围根据...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与回收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 一、引言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一次性塑料制品因其便捷性而广泛应用于餐饮、购物、医疗、家庭等多个领域。然而,这种便利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环境问题,尤其是塑料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问题日益凸显,对自然生态系统构成了巨大威胁。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我单位/地区一次性塑料制品的...
市场主体报告情况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至1月30日结束,首次报告周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便于市场主体履行报告义务,以及地方商务部门接收、处理报告信息,商务部组织开发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并编制了系统操作指南,目前已上线运行。近年来,塑料制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给人民群众生活...
万捷建议在《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中规定,地方商务部门建立并每年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应提交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的规模以上企业名录,确保重点行业中的营业额达到某个规模以上企业都在名录之中,做到名录中的企业应报尽报,并逐渐扩大名录范围;商务部制定重点行业应报告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
【聚焦】最新!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 来源:商务部官网 本文由“壹伴编辑器”提供技术支持 鼓励一下 原标题:《【聚焦】最新!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