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基于出资取得公司股权,股东出资后该部分出资就不再属于股东个人,而转移为公司所有的公司财产,股东基于出资获得对应的股权,即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上述权利均属于股东享有,不属于公司享有。虽然按照公司法原理,股东个人将资产交给公司后,股东个人不再对该财产享有支配权。股权说到底还是归属于特...
主要变化有三:一是将2018年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晋级为2023年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纳入总则条款,普适于一人有限公司与一人股份公司;二是在第二款增设了合并揭开公司集团面纱的规则;三是将2018年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植入2023年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进而形成了成龙配套、彼此衔接的揭开公司面纱的规范群。鉴于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