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药品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办发〔2023〕33 号2023.11.14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特殊药品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pdf原文链接 京ICP备17013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393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极安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