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全...
市场采购依托于联网信息平台建立了商品溯源机制,对参与市场采购贸易的各方主体(供货商、服务商、代理商、采购商)以及出口货物流通环节(备案、交易、组货、报关、税管、收汇)实行联网信息平台全流程操作和监管,确保出口商品“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解决了以往杂货类商品出口溯源难、管理难的诟病。 值得一提的...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全(简)称“市场采购贸易”。 二...
1039市场采购贸易为中小跨境电商以及传统外贸企业的无票采购业务合规出口优惠政策,实现阳光化收结外汇,降低买单报关、地下钱庄收换汇、个人卡收款冻结风险,解决无票出口与税务合规的难题,且税负极低(出口额0.5%以内)。 一、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采购贸易优势一是免征增值税,市场集聚区内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二是收汇灵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来办理外汇结算。允许多主体收汇;允许采用人民币结算。三是通关便利,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在五种以上的可实行简化申报,深圳市场采购贸易可采用一体化模式...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的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基本概念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专业市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交易创设,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试点地区 2018...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国务院大力推广的有效拓展外贸增长空间、联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外贸新业态。自2013年首个试点获批以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已在全国分6批增至39个,覆盖22个省市区。 该方式具有申报简便、通关速度快、允许多个主体收汇等优势,可以很好地满足小单化、小批量和多批次...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采购地海关申报,对于转关运输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由出境地海关负责转关运输的途中监管。 例如,跨境卖家在深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进行商品采购,则应当通过深圳市场采购贸易信息平台向龙岗区商务局(专职机构)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在福中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最后在布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