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都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起诉.当事人对这两种裁定不服的,都可以上诉.所不同的是,二者适用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不予受理"的裁定适用于立案受理前,"驳回起诉"的裁定用于受理后的审理阶段.另外,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
法律分析: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都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起诉。当事人对这两种裁定不服的,都可以上诉。所不同的是,二者适用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不予受理”的裁定适用于立案受理前,“驳回起诉”的裁定用于受理后的审理阶段。另外,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
一、裁定驳回起诉和裁定不予受理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 1、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 2、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通常在人民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4、采用的...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裁定,它们在性质、适用法律、适用阶段、采用的裁判形式、上诉期限以及案件受理费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性质不同: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
裁定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起诉条件的案件所作出的两种处理方式。 裁定不予受理: 定义:当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时,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不予受理”的详细条目...
上诉期限不同: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均属于可上诉的一审裁定,但上诉期限前者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后者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案件受理费不同: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总结来说,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虽然都是对当事人起诉的否定性评价...
法律分析: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都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起诉。当事人对这两种裁定不服的,都可以上诉。所不同的是,二者适用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不予受理”的裁定适用于立案受理前,“驳回起诉”的裁定用于受理后的审理阶段。另外,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
这段内容介绍了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书后的立案审查程序,以及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不予受理是程序上的裁定,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司法行为。三者的适用阶段、法律依据、解决的问题、法律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裁定,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一、性质与适用法律 裁定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这通常发生在案件尚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裁定驳回起诉则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不是合格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