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从2025年1月1日起,在当年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发布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暂按上年度公布缴费档次的70%至300%八个档次缴费,也可待当年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发布后,按新的月平均工资60%至300%九个档次缴费。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颁布时间:2019-01-24 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论坛 分享到: 上一篇: 江西省财政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下一篇: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相关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服务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江...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财社【2009】 61 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 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 国发[2008] 5 号), 根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赣人社发〔2019〕31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88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528...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更好服务稳定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就我省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社【2009】61号)各设区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华..
【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0.07.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