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HZBATL@ch...
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发挥市 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 准、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 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 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核准和备案范围) 企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 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按规定核准外,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实行备案制。 第五条(《核准目录》) 国务院制定和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实行核准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发展改革委作为投资主管部门,研究起草了《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服务管理作出了整体制度安排,涵盖各类企业在境内投资项目和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管理。这是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行为,实现...
2015年8月7日上午,《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2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和北京市法学会杜石平专职副会长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