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次认定及复核的有效期为4年,到期应参加复核。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政法〔2023〕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是2023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工业设计创新力强、业绩突出、发展水平领先的工业设计机构。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同时废止。印发通知 工业和...
第二条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重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委)认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工业设计发展要求以及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 号)、《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 〔2024〕62号)和《关于建设全国先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地的 实施方案(2023-20...
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加快我国工业设计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
海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工业设计产业对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际设计岛,根据《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0...
为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修订了《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8日 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