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法学派代表人物为康德和黑格尔,研究方法是从法的外部着手,建立在各自哲学基础上,特点为形而上色彩鲜明,康德倾向自由主义,黑格尔倾向国家主义。 哲理法学派概述 1. 哲理法学派的定义与基本概念 哲理法学派,广义上指一切从哲理的角度和用哲理的方法研究法律的学派,而狭义上特指德国古典哲学...
德国哲理法学派,十九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菲希特、谢林、黑格尔等人的法律思想的总称。其中,以康德和黑格尔二人的影响最大。德国哲理法学主要渊源于法国古典自然法学、特别是卢梭的法律思想。康德吸收和发展了卢梭法律思想中的自由主义成份,强调个人的自由、天赋人权和民主制。黑格尔则吸收和发展了卢梭的国家主义,认为...
[名词解释] 哲理法学派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是由康德创立,和黑格尔都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哲理法学用哲学的观点和方法阐述法律理论。哲理法学的代表都试图通过形而上学的方法发现一些标准,以此来构造法律制度、法律学说和法律概念的完整的法哲学体系。
哲理法学派与历史法学派的异同主要有以下几点:理论基础不同:哲理法学派:建立在哲学基础上,像是康德的自由主义哲学和黑格尔的国家主义哲学,他们从法的外部入手,带着一种形而上的思考。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随着民族文明发展而自然演变的,他们的理论基础更多来源于对历史和民族精神的...
社会哲理法学派,19世纪后期,以R·斯坦姆列(Stammler)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法学,J·柯勒(Kohler)为代表的新黑格尔主义法学及R·V·耶林(Jhring)为代表的新功利主义法学,统称为社会哲理法学派。他们都反对19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分析法学,都强调“社会利益”的地位和作用。斯坦姆列强调实在法之上的法律理念即自然法...
哲理法学派就像是个哲学家,爱思考,追求法理的根本,重视法律的内在逻辑和道德原则。它的代表人物,像是老子、孔子,当然还有后来的一些西方大咖,比如康德、黑格尔,都是站在法理的高地上观察法律这个世界。你看,他们总是问,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它究竟要服务于谁?这就让人不禁想起“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 再...
哲理法学 哲理法学派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两个阶段:早期哲理法学和晚期哲理法学。二者在时间上间断了近一个世纪,但其哲学基础、研究方法是一脉相承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哲理法学生命力的强大。 2、早期哲理法学 早期哲理法学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康德、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762-1814)、弗里德里希·威廉·约瑟夫·冯·谢...
哲理法学派以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他们从法的外部出发,将法律观建立在哲学基础上,展现出鲜明的形而上色彩。康德倾向于自由主义,而黑格尔则倾向于国家主义。历史法学派则以胡果和萨维尼为代表,他们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而自然地、逐步地发展。他们主张法的主要形式应当是...
1、哲理法学派:由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从法的外部着手,把他们的法律观建立在自己的哲学基础上,呈现出鲜明的形而上色彩。康德具有自由主义倾向,而黑格尔则具有国家主义倾向。2、历史法学派:这个学派以胡果特别是以萨维尼为代表,他们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而自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