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尚宽(1898年-1970年11月12日),字旦生,安徽省桐城县南乡史家湾(今属枞阳县)人,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民法典》(1929-1931)的起草人,中国独立完成《民法全书》的第一人。 以下是其著作的目录: 史尚宽,劳动法原论,上海世界书局,1934年 史尚宽,民法总则释义,汇文堂新记书局,1936年9月 史尚宽,民法原论总则,大东...
同属“各论”性质的警察行政作用,与同时代作者类似,在史尚宽文本中同样指称极为广泛,计有行政警察(Verwaltungspolizei)、司法警察(Justizpolizei)、经济警察、保安警察(Sicherheitspolizei)、交通警察、矿业警察、森立警察、卫生警察、渔业警察等“专业警察”、关税警察等,...
而且涉猎的领域广泛,几乎包含了法学的大部分领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和劳动法等。 史尚宽先后留学日本、德国、法国,共十三四年。同现今“出国热”中的有些人不同,史尚宽不是出国“镀金”;也不是碌碌无为,在国外消磨自己的青春时光;更不是学成之...
史尚宽的青年时期基本是在国外留学生涯中度过的。国外留学期间,他钻研法律、政治经济,并熟练掌握了日、德、法等语言。[20]在1927年归国前,年轻的史尚宽就已在当时我国知名期刊《学艺》上发表长篇学术论文《论公司之国籍及在我国租界内之公司》,在国内引起了较大反响。[21]虽然人还在国外,但他在中国法律界内已是...
《民法总论》是近代法学家史尚宽创作的法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70年。该书主要内容包括民法与民法法典,民法之法源,民法法规之种类,民法之效力,以及权利主体,物,法律行为,消灭时效等十七章。该书综合比较,衡以立法原则,并鉴于世界趋势而定取舍与立论。内容简介 该书分绪论和本论两大部分。绪论包括“法、私法与...
史尚宽先生,字旦生,出生于安徽桐城(现今枞阳),以其沉稳且聪颖的特质而闻名。早在十一岁,他便展现出了卓越的文学才华,能挥洒自如地撰写文章。十五岁时,他远赴日本求学,先入京都第三高等学校,后继续深造于东京帝大法律系,获得了法学士学位。1922年秋,史先生赴德,在柏林大学研习法律,两年后又...
史尚宽,中国法界巨擘,1898年生于安徽省桐城县南乡史家湾,今枞阳县。1970年11月12日,他结束了非凡的一生。作为中国民法奠基者,史尚宽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最具里程碑意义的贡献,莫过于参与起草1929-1931年的《中国民法典》,这标志着中国民法体系的初步构建。更值得一提的是,他...
《民法总论》是近代法学家史尚宽创作的法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70年。该书主要内容包括民法与民法法典,民法之法源,民法法规之种类,民法之效力,以及权利主体,物,法律行为,消灭时效等十七章。该书综合比较,衡以立法原则,并鉴于世界趋势而定取舍与立论。继承法论 出版时间:2000年...
由民法起草委员会5位委员署名,依次陆续向立法院大会提交通过的是:民法第一编总则(148条)1929年5月23日公布;民法第二编债编(608条),民法第三编物权编(211条)的三项起草报告并附草案,报告人署名“傅秉常、史尚宽、林彬、焦易堂、郑毓秀”。史尚宽和其他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