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所、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可不设医用耗材管理组织,由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医用耗材管理工作。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关临床科室、药学、医学工程、护理、医技科室人员以及医院感...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来源: 医政医管局国卫医发〔201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
国卫医发〔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关临床科室、药学、医学工程、护理、医技科室人员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医用耗材管理、医务管理、财务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和医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医用耗材...
国卫医发〔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卫医发〔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号】国卫医发〔2019〕43号 【施行日期】2019.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质量 正文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9〕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次数有限的消耗性医疗器械...
2019年6月6日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次数有限的消耗...
2019年6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