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电子政务项目的统筹规划和专业管理,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完善电子政务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管理办法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东莞市财政投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府办〔2013〕111号)进行修订完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