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年 3 月 1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542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7) 250 号文的要求, 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 《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 -93 为强制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02年版) 1总则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
GB 50180—93 (2002年版) 第31号 1 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
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2 术语、代号 2.0.1 城市居住区 一般称居住区 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 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30000--50000 人 相对应 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2 居住小区 一般称小区 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
GB50180-93(2002年版)条文说明??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的要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修编,会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共同修订而成。经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以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文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10 管线综合 10.0.1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10.0.2 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2002 年版)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 994 年 2 月 1 日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 31 号 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