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或者解密时间;不能确定的,应当确定解密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计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和人员,...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拟订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
大家一起来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 202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保密法的修订,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需要,对保密管理制度进行了全...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定密,是指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 定密包括原...
第五十六条 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熟悉监察业务,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取证等能力,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十七条 对于监察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应当...
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保密法体现出对于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的重视,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此次修订还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规划、...
第七条 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为民、保守秘密、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学习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行政复议和行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