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链要素支撑,切实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