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为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税费服务工作,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