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358号),中国人民银行对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作出决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有效期...
一、本次《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有效期为五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日。 二、为整合业务资源,发挥规模效应,提高监管效率,本次续展对拟合并《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机构,相应调整其业务范围。 被合并支付机构应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支付业务承接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将在业务承接工作完成后,办理相关《支付业务许可...
附件27 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 (按许可证编号排序) 序号 机构名称 支付业务许可证编号 许可业务类型和范围 说明 支付宝(中国)网络 1 技术有限公司 Z2000133000019 2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Z2000231000010 资和信电子支付有限 3 公司 Z2000311000013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 4 公司 Z2000444000013 通联支付...
人民银行发布对5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 别光看, 赶紧长按关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