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报政策,新农合类和城镇居民类医保一、二级医疗机构及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住院可报费用结报标准,分别提高7%—10%,新农合类结报标准达到85%、75%和65%,城镇居民类结报标准达到90%、85%和75%。在支付限额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低结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