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开发,《意见》调整了海南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从2008年11月1日起暂免征收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印花税和个人销售住房的土地增值税;从2008年11月1日起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从《意见》公布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买首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