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府办发〔2017〕32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和编制修订分工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62号)同时废止。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 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黔府发〔2021〕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2017年8月1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府办发〔2017〕32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和编制修订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