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南堤)延伸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