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