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报告》与《ESG报告指引》 《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一部分,两者构成《主板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共同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制定了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香港联交所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 报告指引》(以下简称“ESG报告指引”)咨询总结文件,确认了对《上市规则》的修改内容,要求在港上市公司自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披露ESG报告,且在2017财年开始对ESG指引中环境及社会范畴共计11个层面议题的一般披露及环境范畴所有关键绩效指标同时...
目前公司ESG指标库内共有184个指标,来源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是香港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等;三是《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核心方案;四是明晟指数编制公司(MSCI)评级标准。
(一)《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报告》与《ESG报告指引》 《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一部分,两者构成《主板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共同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制定了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