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能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5%的比例列支培训经费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才能申报,并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县统一答辩,专家综合考虑申报县的材料水平、答辩表现、实地考察情况进行评审,最后由省教育厅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