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10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其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条的;违法所得()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