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2310.25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2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20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每年7月1日后不再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
一、新增“电子营业执照"自助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新增本市企业可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单位网上营业厅-单位自助开户(电子营业执照)",在线自助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以及网上营业厅开通手续。 二、单位网上营业厅增加“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认证方式 未开通单位网上营业厅的本市企业,可在柜台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开通...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建行、交行、农行三家银行的企业网银可缴存公积金了。为满足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结算需求,在现有的柜台送缴、委托扣划、小额支付等多种缴存方式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创新推出网上缴存新方式,将于今日正式上线运行。 据介绍,已经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版,同时拥有建行、交行...
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的《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要求,青岛市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规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通知将于6月底前发布。 公积金自助提取业务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下发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
单位在网上营业厅将缴存单据绑定为“云缴费”结算方式,点击进入“云缴费”界面,选择相应付款方式,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单位网银支付界面或扫码付款界面,付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自动计入职工账户。如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和财务人员不是同一人,财务人员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网站进入“云缴费”专用缴费界面,输入单位账号和结算单据号码查...
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原则上不超过14729.25元,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24548.75元。各(区)市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分别按照青岛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六区为1664.17元,四市为1508.33元)确定。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组成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及《劳动工资...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组成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1)》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