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照(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陕高法2017213号)文件要求实施。 2、受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服务工作安排,按甲方约定时完成招聘工作(含省内10个地市)。 五、服务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六、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下午18时前报名,提交...
第二条 聘任制书记员具有聘任制公务员身份,依据《公务员 法》、《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和聘任合同,以及 本院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院聘任制书记员的管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政治 部主管,主要负责对聘任制书记员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本院有关 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聘任制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