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税[2021]14号2021-7-28 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做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