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闽人社发〔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1〕1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加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提升职称公共服务水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制度建设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9年7月,人社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
附件:1.《福建省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编制说明 2.引进人才确认工作实施细则 3.引进...
一、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相关待遇,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平均工资为 91072元。 二、本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6日
1.加强编制调控,保障基层医卫系统用人需求。探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统筹管理、调剂使用,加强编制动态管理,用活现有编制。医共体内县级和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乡镇卫生院原则按服务人口1‰左右比例核定编制。原则上按照我省每万常住人口总量1.75的比例,结合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人口及财政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