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企业收到的赔款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范围,不能开具发票.税务处理方面,公司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赔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按照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企业收到的赔款,应当作为"其他收入"...
分析:根据上述资料,销售商品产生的收入6000万元和销售商品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20万元(1037-17)作为计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的起点;应收账款本期增加300万元,应作为减项处理;应收票据本期减少20万元,应作为加项处理;预收账款本期增加10万元,应作为加项处理;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5万元、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贴...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时收到的现金。主要涉及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费用-贴现等。计算公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
综上所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是含税的。 为你推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律师分析:企业收到的赔款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范围,不能开具发票.税务处理方面,公司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赔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按照...
②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700000元,应收的增值税额119 000元,货款银行已收妥; ③公司将到期的一张面值为180000元的无息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增值税),连同解讫通知和进账单交银行办理转账,款项已收妥; ④收到应收账款51000元; ⑤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一批,价款250000元,增值税额为42500元,收到29250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税)+当期收回前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当期预收的款项-当期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前期销售当期退回支付的现金 或=营业收入+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应收票据期初-应收票据期末)+(应收账款期初-应收账款期末)+(预收账款期末-预收账款年初) ...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包括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正确 反馈 收藏
计算公式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租金)”增加净额(依账面余额)+“预收帐款”增加净额+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财务费用”中的“票据贴现”-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
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答】根据现金流量表的填写规则,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如下: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