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计算公式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 应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减少额-应收票据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增加额-预收账款项目本期减少额 ± 特殊调整业务 上述公式中特殊调整业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租金)"增加净额(依账面余额)+"预收帐款"增加净额+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财务费用"中的"票据贴现"-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帐款...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
您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2B(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
公式没有财务软件准确,因为财务软件里面涉及到货币资金的收付分录就指定现金流量项目。 快快快快 追问 2017-11-29 09:19 老师,我结转收入成本以及计提增值税附加这些,附件是不是可以填0啊,因为没得附件啊,交税的时候才有 方亮老师 解答 2017-11-29 09:37 结转收入和费用不用附件,计提增值税附加需要附件,自制...
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净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租金)"增加净额(依账面余额)+"预收账款"增加净额+本期收回的已核销的坏账-"财务费用"中的"票据贴现"-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而减少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公式推导。 正常情况下,销售业务对应4个会计分录。第一个是现销业务,销售同时收到货款;第二和是赊销业务,计入应收账款;第3个是收到应收票据;第4个是冲减预收账款。假设本期的销售收入是300万元,那么这4部分的借方发生额对应的总额就是339万,是销售收入加销项税的金额。
注:公式中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费用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罚款、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此外包括支付的销售费用,及支付的制造费用。
此种销售模式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即上述分录加粗部分,通过分录二转化对方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贷方发生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贷方发生额即本期减少部分,也就是公式中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借方发生额;再通过分录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