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机构编码规范》规定看,小额贷款公司也应该属于金融机构。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列举的32类金融机构,更多地是从金融机构统计的角度做出的规范。3、银发(2015)309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
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具有某些金融特征,例如,它们必须建立一定的风险控制系统,以确保不良贷款和贷款违约风险的控制,这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做法相似。此外,小额贷款公司也要严格遵守各种管理规定和监管控制要求,从而有着与金融企业相似的行为和规定。 最后,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等金融企业在一些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如...
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吸收公众存款,且经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成立,具有金融活动性质,从事金融机构业务的特点。
小额贷款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金融机构范围。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饱受争议。其中,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的依据如下: 第一,2008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发(2008)23号文件发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资...
一种意见认为,小额贷款公司不是金融机构,其理由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2008年5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系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不吸收公众存...
最近,最高法批复广东省高院即法释(2020)27号:《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小贷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算金融机构,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七类机构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金融机构范围。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饱受争议。其中,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的依据如下: 第一,2008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银监发(2008)23号文件发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资金运...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饱受争议。对金融机构的认定应当既重实质方面又重形式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在形式上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一定的金融监管属性,实质上从事了金融业务活动,应在金融机构之列。 【基本案情】 2012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刘某以其名下六套房产作为抵押,与本市某小额...
该批复明确: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