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征用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做好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的补偿工作,根据《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征用本市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集体土地的青苗、附着物补偿适用本规定。 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
重庆市征用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 (重府发〔1995〕171号 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 第一条 为做好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的补偿工作,根据《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征用本市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集体土地的青苗、附着物补偿...
重庆市征用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做好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的补偿工作,根据《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征用本市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集体土地的青苗、附着物补偿适用本规定。 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
第五条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青轩补偿标准(见附表一); 二、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建筑物(房屋)补偿标准(见附表二); (二)构筑物补偿标准(见附表三); (三)林木补偿标准(见附表四)。 第六条零星征用集体土地,每亩按该地区粮食作物补偿标准的1至2倍给予补助,用于被征地单位调整承包地和发展集体经济。 第...
重庆市征用土地青苗、附着物补偿规定 (重府发〔1995〕171号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第一条为做好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的补偿工作,根据《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征用本市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集体土地的青苗、附着物补偿适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