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1.政策。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有关规定,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需长期治疗或不能坚持上课的,由监护人提交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及相关缴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在省平台提交休学申请、上传证...